
王献之
王献之(344年-386年),字子敬,小名官奴,汉族,祖籍琅玡临沂(今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),生于会稽山阴(今浙江省绍兴市)。东晋著名书法家、诗人、画家,“书圣”王羲之第七子、晋简文帝司马昱之婿。王献之少负盛名,才华过人。他先后娶郗道茂及新安公主司马道福为妻。太元十一年(386年),王献之病逝,年仅四十三岁 。隆安元年(397年),追赠侍中、特进、光禄大夫、太宰,谥号“宪”。王献之自幼随父练习书法,以行书及草书闻名,但是在楷书和隶书上亦有深厚功底。与其父王羲之并称为“二王”。并有“小圣”之称。还与张芝、钟繇、王羲之并称“书中四贤”。张怀瓘在《书估》中评其书法为第一等。王献之亦善画,张彦远在《历代名画记》中目其画为“中品下”。
人物生平
王献之字子敬,小名官奴,为王羲之第七子。他少负盛名,高超不凡,放达不羁,虽终日在家闲居,但形貌举止并不显得懒散,才华气度超过时人。
他曾与兄长王徽之、王操之一起拜访谢安,两位兄长多谈世俗事,王献之只随便说了几句问候寒温的话。离开谢家后,客人问谢安王氏兄弟的优劣,谢安说:“小的优。”客人问原因,谢安回说:“大凡杰出者少言寡语,因为他不多言,所以知道他不凡。”后娶郗昙之女郗道茂为妻。
王献之最初出任州主簿、秘书郎,后转任府丞。被挑选为新安公主司马道福的驸马,屡辞不得,遂与郗道茂离婚。谢安十分敬爱王献之,请他担任自己的长史。
太
主要成就
书法
王献之一生的书法艺术并不守旧,且与父不同,字身喜带长形。王献之家学渊源,学习勤奋。其诗文书法,为东晋后起之秀。他笔下的草书,下笔熟练、润秀、飞舞风流,不亚于父亲王羲之,父子合称二王。
王献之自小跟随父亲练习书法,胸有大志,后期兼取张芝,别为一体。他以行书和草书闻名,但是楷书和隶书亦有深厚功底。由于唐太宗并不十分欣赏其作品,使得他的作品未像其父作品那样有大量留存。传世名作《洛神赋十三行》又称“玉版十三行”。前人评论王献之的书法为“丹穴凰舞,清泉龙跃。精密渊巧,出于神智”。他的用笔,从“内拓”转为“外拓”。
他的草书,更
轶事典故
墨迹变牛
有一次,桓温让王献之在扇子上写字。王献之挥笔便写,突然笔落扇上,将字污染,王献之便将墨迹改画成黑马母牛,画得十分美妙。
偷儿恕毡
王献之一夜睡在书房里,一群盗贼潜入房中,将室内东西偷得精光。王献之慢慢地说:“偷儿,青毡是我家祖辈的遗物,只请你们留下这毡子。”盗贼惊慌而逃。
魏德不长
太元(376年—396年)年间,太极殿落成,谢安打算让王献之题写匾额,以作为流传后世的墨宝,但难于直言,试探道:“曹魏时陵云殿匾额没有题写,就被工匠们误钉了上去,取不下来,只好让韦仲将(韦诞)站
黄遵宪(1848年4月27日~1905年3月28日)晚清诗人,外交家、政治家、教育家。字公度,别号人境庐主人,汉族客家人,广东省梅州人,光绪二年举人,历充师日参赞、旧金山总领事、驻英参赞、新加坡总领事,戊戌变法期间署湖南按察使,助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。工诗,喜以新事物熔铸入诗,有“诗界革新导师”之称。黄遵宪有《人镜庐诗草》、《日本国志》、《日本杂事诗》。被誉为“近代中国走向世界第一人”。
周邦彦(1056年-1121年),中国北宋末期著名的词人,字美成,号清真居士,汉族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历官太学正、庐州教授、知溧水县等。徽宗时为徽猷阁待制,提举大晟府。精通音律,曾创作不少新词调。作品多写闺情、羁旅,也有咏物之作。格律谨严。语言典丽精雅。长调尤善铺叙。为后来格律派词人所宗。旧时词论称他为“词家之冠”。有《清真集》传世。
邹阳(约公元前206年—公元前129年),临淄(今山东淄博)人,是西汉文学家。汉文帝时,是吴王刘濞门客,以文辩著名于世。吴王阴谋叛乱,邹阳上书谏止,吴王不听,因此与枚乘、严忌等离吴去梁,为景帝少弟梁孝王门客。邹阳“为人有智略,慷慨不苟合”,后被人诬陷入狱,险被处死。他在狱中上书梁孝王,表白自己的心迹。梁孝王见书大悦,立命释放,并尊为上客。邹阳有文七篇,现存两篇,即《上书吴王》、《于狱中上书自明》。
汤显祖(1550—1616),中国明代戏曲家、文学家。字义仍,号海若、若士、清远道人。汉族,江西临川人。公元1583年(万历十一年)中进士,任太常寺博士、礼部主事,因弹劾申时行,降为徐闻典史,后调任浙江遂昌知县,又因不附权贵而免官,未再出仕。曾从罗汝芳读书,又受李贽思想的影响。在戏曲创作方面,反对拟古和拘泥于格律。作有传奇《牡丹亭》、《邯郸记》、《南柯记》、《紫钗记》,合称《玉茗堂四梦》,以《牡丹亭》最著名。在戏曲史上,和关汉卿、王实甫齐名,在中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都有着重要的地位。
隋南兰陵人,字温文。南朝后梁国主。萧岿子。其姊为炀帝皇后。岿卒,嗣位为后梁国主,年号广运。隋文帝开皇中,废梁国,征入朝,拜柱国,封莒国公。琮宽宏大度,博学有文艺,兼善弓马。炀帝即位,以皇后故,甚见亲重,改封梁公。琮虽羁旅,见北朝豪贵,无所降下,且有童谣曰:“萧萧亦复起。”帝乃忌之,遂废于家。